见黑马之前,先看他的小说,觉得和他翻译作品里优美到华贵的文笔有很大的不同,小说里的他,真实尖锐,几乎是痛楚的而又有几分自得。和我们共同的朋友聊起他,这个人什么也不多说,只是神秘地透露:“黑马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我就是怀着这样的期待望着我面前这个喝正宗英国式咖啡的中年男子,等待他从那温暖的咖啡香似的笑容后面慢慢展开。
黑马现在小有名气是因为他几年前出版过的小说今年再版居然在各大书店的排行榜上位居前列,而我最早喜欢他的作品是他翻译的那些英国大文豪D.H劳伦斯的小说,将劳伦斯英国文化熏陶下饱含忧郁氛围的典雅和独特的反叛与尖锐,融会成一色一样淋漓尽致的中文,真难得。可是这样赞美的话,当着他的面,我是说不出来的,于是只好问他与劳伦斯的渊源。
“我是中国第一个以劳伦斯研究取得文学硕士学位的人,那是很早以前了。所以,几乎现在正式出版的劳伦斯作品都是我翻译的,我在街上经常看到不署名也不通知我就出版的书。我现在也不大愿意计较这些了。所以,我是靠研究和翻译劳伦斯的作品起家的。一开始是一种喜好,慢慢就和自己的文化、生命融合得比较多了。”我一下子想起朋友带着羡慕的语气和我说的话:“黑马这辈子吃劳伦斯都吃不完。”好在劳伦斯也是一位多产的作家。黑马作品里,那些散文是最得劳伦斯神韵的,也亏了是他,才当得起劳伦斯那么奇诡又艳丽的文字。
我谈起自己对《混在北京》的看法。这里边虽然有很多混乱、庸俗甚至卑下的东西,却展现出一派勃勃生机,这在描写知识分子的作品里是很少有的,而这也是电影里着意去掉的部分,却是我最喜欢的部分。
黑马喝了一口咖啡,笑着对我说:“关于这本书我听到过各种评价,第一次听到你这样的意见。有意思。这可能和你的年龄和阅历有关吧!我自己也一直在讲,这筒子楼里的生活,洋溢着一种庸俗美。你居然很欣赏!这是一种在最世俗的生活里充满了肉感、充满了亲情,也充满了不可对外人道哉的美。是没有经历过这种生活的人很难接受和欣赏的,它也可能造成有这样筒子楼生活和没有这种生活的人之间文化上最大的差异。”
究竟是什么差异?“一种对待别人、对待真实世界的宽容态度。”
作为一个男性作者,怎么也写自传性这么强的作品?黑马被我问乐了。“因为我不是也不想成为职业作家,所以才叫黑马;所以我一定会写自己最不吐不快的事情和生活,这就是筒子楼的经历,还因此得罪了很多朋友呢!我的第二部作品《孽缘千里》也是这样的,写的是1992年以后的事情。”
这书我也看了,却因为描述的方式有着太多劳伦斯的痕迹而并不太让我喜欢,少了黑马自己那种揭开所有大幕的勇气,也就没有了披荆斩棘的锋芒。黑马自己也承认,《孽缘千里》受了劳伦斯的影响很多。
作为一个打算成为第一个以网络文学研究拿文学硕士学位的人,我和黑马在这件事情上的选择都是不吃别人的剩饭,自然引他为同道。我急不可耐地问他对网络和网络文学的看法。“网络很好,给了大家、特别是年轻人更多的机会,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要是我们当初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网络文学的确是良莠不齐,但是,自由和民主的气氛对文学来说是难得的土壤,《混在北京》的再版也全靠了网络。而且,我自己有一个个人主页www.howhownet.com/heima/index.htm,欢迎大家访问。”
你写这样的筒子楼生活,不怕吓着还没有出校门的大学生?“现在的大环境好多了,学生们也比我们当初有办法,时代不一样了嘛!再说小说里一向是什么都有的,他们什么都看看会有好处的。难道太单纯了好吗?”居然变成了他问我了。
写到这里,看见外面阴沉的天,想起远在英国的他。他的来信里,说自己现在在一个风景如画的学校,可以安心的念书和写书。他是去做访问学者的,因为劳伦斯的缘故。他的坦率和真实是中国式的,而他的优雅却浸透着英国文化,他在最平民的生活和最典雅的文化之间出入有间,是既可以做王子也可以做贫儿的。的确象我朋友讲的,是个很有魅力的人。当然,他本人比照片上更加俊朗风神。
我发现黑马身上,有做一个作家的好条件。有良好的文字感觉,这是天赋也是教育和修养。有稳定的收入,可以衣食无忧,自由的写作,甚至自己出钱出版自己的作品也能够承担。有对生活不断地心灵体验和表达在这些体验中那些感受和思考的愿望。然后,还有时间和勇气,据说黑马每写完一部作品他都必须重新找一个单位。可惜的是,很多人都缺少这里面的一样,或者几样。